湖南法治報訊(全媒體記者 王薇 通訊員 羅麗芳 劉思園)“沒想到五百多萬的工程款,一個月不到就拿到了!”申請人湖北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感慨道,“法院的高效執行,盤活了我們的現金流,真是雪中送炭!”
近日,株洲市蘆淞法院執行局通過集約查控、高效聯動,僅用25天便成功執結一起標的額為530余萬元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及時兌現了勝訴企業的合法權益,以司法力量護航區域營商環境建設。
2019年8月,湖北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某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建筑工程專業分包合同》,合同約定某集團有限公司將位于株洲市蘆淞區某產業園項目幕墻安裝工程發包給湖北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經雙方結算,湖北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合同金額為3千余萬元,某集團有限公司支付2400余萬元后遲遲未支付剩余款項,湖北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遂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一致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欠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共計510萬元,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共計2萬9千元,由被告承擔。調解書生效后,被告未按照調解書履行義務,湖北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
24小時內凍結足額財產:2025年7月17日,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第一時間依托執行指揮中心網絡查控系統,于立案次日(7月18日)迅速鎖定被執行人某集團有限公司名下銀行賬戶,并足額凍結530余萬元,有效防止財產轉移,為后續執行奠定堅實基礎。
15天內完成案款到位:在確保被執行人行使異議權期限屆滿且無合法阻卻事由后,執行法官于8月4日依法對凍結款項進行線上扣劃,確保530余萬元工程款全額進入法院案款專戶。
25天內兌現企業債權:8月11日,在完成財務審批、案款核對程序后,法院將530余萬元工程款一次性發放至申請人公司賬戶。從立案到執行完畢,全程僅用時25天,最大限度縮短了企業資金回籠周期,解決了困擾企業多年的“回款難”問題。
下一步,蘆淞法院將不斷加大執行力度,為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